4月28日,常德全媒报道了常德万达广场德庄毛肚火锅店油条抽检不合格的消息(点击链接了解详情:铝超标近7倍!常德万达这家火锅店的油条你吃过吗?)。
记者从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已按法定程序进行了核查处置,并对德庄毛肚火锅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通告指出,莫敏(武陵区万达德庄毛肚火锅店)经营的“火锅油条”抽检铝的残留量不合格,。
经查,该店经营的不合格火锅油条是从常德市露油油农产品有限公司(另案移送武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购进的,购进价格1元/根,数量20根。被加工成火锅油条后以8元/份或10元/份的价格销售,销售金额总计242元。截止到送达检验报告之日,已全部销售完毕。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第72号之规定,:
1 没收违法所得242元;
2 罚款人民币5000元。
来源|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邓文文 二审|傅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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