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全媒于4月28日、5月2日先后报道了常德万达广场德庄毛肚火锅店所销售的油条铝超标并被查处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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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中提到,销售油条的常德露油油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被另案移送给武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今日,,该局已向露油油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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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德庄毛肚火锅店所售油条由露油油公司提供。该公司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017年11月8日,因其客户德庄火锅店要求,经公司同意后,由公司司机胡生平从路边摊以1元/根的价格采购了20根油条,配送给德庄火锅店,货值金额20元。公司不能够提供上述油条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
,露油油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无主观恶意,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涉案产品数量少、货值金额低,且事后积极配合调查,积极改正,符合《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十八条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行。
、第五条“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根据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第29号的裁量基准,决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元。
出品|常德全媒
编辑|高乾 二审|傅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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